暫用「玉珍齋」商標何價?法院:70萬

知名糕餅店「玉珍齋」家族爭奪商標纏訟15年,第四代傳人黃森 榮的二子黃一栩不滿媽媽黃盧清秀和三弟黃一彬禁止他使用玉珍齋商標賣糕餅,二子向法院提告要求在訴訟確定前,能繼續使用商標,最高法院維持智慧財產法院見 解,裁定黃一栩勝訴確定,提供擔保70萬元後,可暫時使用商標。

判決指出,知名的鹿港老牌糕餅店玉珍齋,第四代傳人黃森榮86年間向官方註冊取得玉珍齋商標,黃森榮88年10月1日去世前,商標權陸續移轉到妻子黃盧清秀和三子黃一彬名下,後來引發親子和兄弟間,爭奪商標權大戰。

黃 母和三弟認為,二子先前使用玉珍齋販賣糕餅的營運方式,類似本店授權給加盟店經銷契約模式,其實並未授權二子使用商標;二子黃一栩不滿母親和三弟不讓他繼 續使用商標,主張數十年來他都使用玉珍齋商標賣糕餅,對方也都沒意見,去年6月9日卻由律師發函禁止他繼續使用商標,非常不合理,提告要求讓他繼續使用。

智 財法院認為,二子黃一栩從79年間起,使用玉珍齋商標,二子名下的玉珍齋食品公司從88年起生產糕餅,長期使用玉珍齋商標販售糕餅為生,未來商標權訴訟或 許有勝訴可能,在商標爭議尚未完全釐清前,應先讓二子在提供擔保下,繼續使用商標,三子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確定。

2015-12-21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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